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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
買這個蛋糕有個很好的理由
因為再過2天就是老公生日呀(也就是昨天)
所以興高采烈的那天晚上就把它打開來吃了(其實是自己想吃吧)
就是這個紋路 是最吸引我的地方
天使湯匙的包裝也超可愛ㄉ
不過這個蠟燭......還真復古
就這樣挖來吃 真的很過癮呢!
不過我記得 以前看電視時 黃湘怡說 巧克力蛋糕 就是要用手挖來吃最好吃
這我就不敢嚐試了 感覺會很黏 呵
第一天吃時 大概是我那天還有吃其他甜食 嘴巴裡一直都有甜食味 所以再吃這個蛋糕 就覺得有點膩了
老公倒是一直稱讚好吃好吃! 但是他吃什麼都很好吃 所以我也並沒有放在心上
到了第二天 我再吃時 可能是又再冰了一天 所以更冰了(廢話)
結果變的好好吃喔!!
是帶有一點點苦味的巧克力香
蛋糕體本身也十分的濃密 紮實!
配上外層的巧克力醬
嘴裡的感受就是 濃 淳 香!
下次我還要再買別的口味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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