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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
買這個蛋糕有個很好的理由
因為再過2天就是老公生日呀(也就是昨天)


所以興高采烈的那天晚上就把它打開來吃了(其實是自己想吃吧)



就是這個紋路   是最吸引我的地方






天使湯匙的包裝也超可愛ㄉ








不過這個蠟燭......還真復古





就這樣挖來吃   真的很過癮呢!




不過我記得  以前看電視時  黃湘怡說  巧克力蛋糕  就是要用手挖來吃最好吃
這我就不敢嚐試了   感覺會很黏  呵


第一天吃時  大概是我那天還有吃其他甜食 嘴巴裡一直都有甜食味 所以再吃這個蛋糕  就覺得有點膩了
老公倒是一直稱讚好吃好吃!  但是他吃什麼都很好吃  所以我也並沒有放在心上
到了第二天   我再吃時   可能是又再冰了一天   所以更冰了(廢話)
結果變的好好吃喔!!
是帶有一點點苦味的巧克力香
蛋糕體本身也十分的濃密 紮實!
配上外層的巧克力醬
嘴裡的感受就是  濃  淳  香!

下次我還要再買別的口味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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